“东大”过去罚得太轻了
凡是通过虚假广告宣传获得的收益,都可以定为非法收益。
日前,北京东大肛肠医院因涉嫌夸大宣传被媒体曝光。该院的做法与传统的“广告医院”如出一辙: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甚至公共厕所、电线杆,铺天盖地的广告狂轰滥炸,将患者请君入瓮后,“让你花个底儿掉才放你走”。
此前,该医院就曾因两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被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但这样的处罚,对医院来说,完全无关痛痒。在记者采访的患者中,不少人花费一两万元,最高至4万多元。而且,一位曾受聘于某民营肛肠医院的老专家向记者透露,这几年患者对“东大”的投诉越来越多,背后的投资人便另起炉灶,在全国各地开办了多家肛肠医院。也就是说,他们的一笔广告费,有可能让其在全国的多家医院同时受益。
在这样的处罚机制下,劣币驱逐良币怕难以避免。相信很多人 还记得2004年8月媒体曝光的北京某治疗不孕不育症的医院,其手法跟北京东大肛肠医院几乎一模一样!当时的这家医院虽然身处媒体的风暴眼,但投资6亿元的新大楼已拔地而起。2003年1月才“改制”,两个股东注册总资本仅1000万元的这家民营医院,短短一年多就有这样的“创业奇迹”,如此暴利,怎不成为令人艳羡和效仿的“样板”?
虽违规违法却不必担责,其利润有多高,经营者坚守社会良知的成本就有多大。当良知没有收益而只有代价,选择良知就相当于选择被淘汰的命运。“广告做得越响,质量反而越差”,只有患者成了牺牲品,医院牌子毁掉,行业声誉骤降。
但是,查处此类机构的违法行为,却尚有难度,那就是既不易以诈骗定罪,对过度医疗行为也很难界定。如此,建议从法律制度的完善入手:凡是通过虚假广告宣传获得的收益,都可以定为非法收益,在全额没收的同时,给予相当额度的罚款。没有这种法律制度,昨天是治疗不孕不育,今天是治痔疮,明天后天一定又会有什么 病种,给全国患者“过筛子”,一个个雁过拔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