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甲鱼”流入市场 暴露食品安全监管缺位 - 健康之初


“问题甲鱼”流入市场 暴露食品安全监管缺位

核心提示:问题甲鱼源自浙江余杭,而余杭附近的一些甲鱼塘最近几周在闹瘟塘,情况和禽畜养殖中遇到的鸡瘟、猪瘟有些类似,养殖的甲鱼腹部溃烂。为避免甲鱼大量死亡,养殖户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渔药。虽然这能治好甲鱼的病,可这种甲鱼身上存在药物残留,人食用后可能有隐患。

  16日深夜11点,一位读者致电热线称,一批“问题甲鱼”从浙江运到了南京。记者暗访后,把情况向几个相关部门作了通报,不料先是得到了“等其他部门通知”的答复,后来又经协调称,将在第二天进行抽检。截至17日晚记者发稿时,这批“问题甲鱼”已有大半流向市场。

  据举报人透露,这批“问题甲鱼”源自浙江余杭,而余杭附近的一些甲鱼塘最近几周在闹“瘟塘”,情况和禽畜养殖中遇到的鸡瘟、猪瘟有些类似,养殖的甲鱼腹部溃烂。为避免甲鱼大量死亡,养殖户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渔药。虽然这能治好甲鱼的病,可这种甲鱼身上存在药物残留,人食用后可能有隐患。显然,对这样的“问题甲鱼”相关部门应该闻讯即动,及时进行堵截查封,绝对不能让它流入到百姓的厨房,危害民众的身体健康。但是我们遗憾地看到,面对食品安全隐患,相关政府部门却不急不忙。

  近年来各种食品的安全隐患是此起彼伏,一波接一波。“问题甲鱼”只是冰山一角,但从中我们可窥一斑。由于监管的匮乏和拖沓等因素,问题食品的泛滥程度已经超乎了我们的想象。对此,找到问题食品的滥觞,从根源上消弭其痼疾是迫在眉睫。

  俗话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为牟私利而丧失公德心是一些不良商贩的惯性思维,这也是一些问题食品的罪魁祸首。毋庸置疑,对这些穷尽心思、不择手段的违法逐利行为,法律应该痛下杀手,狠下猛药,坚决严惩,以儆效尤。最近四司法部门联合下文表示严惩危害食品公共安全者,该判死刑的坚决判,就是想在源头上遏制不法行为的最新举措。

  但毋庸讳言,问题食品如雨后春笋般地不断冒出来,一些政府监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最先发现问题食品的一般都不是质监部门,而是百姓举报,或者通过媒体披露,或者是民众以身体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而暴露出来的。

  不可否认,在现阶段,指望食品市场完全消除利欲熏心的现象是不可能的,这就只能寄希望于政府的监管给民众补上安全的网,如果监管缺位,把关不严,或者相互推诿“踢皮球”,导致市场混乱,给不良商贩可乘之机,那这样的失职渎职比商人缺德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次检查“问题甲鱼”事件,因为执法需要工商、农委、食安委等部门联合出动,记者采访遭遇了“兜圈子”的尴尬。由此,这种市场监管体制弊端可窥一斑,在某些地方,问题食品的查验,需要商务部门会同卫生、畜牧、环保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不仅协调难度大、成本高、效率低,而且容易产生互相推卸责任和通风报信现象。毋庸置疑,这些痼疾降低了政府监管的有效性。体制痼疾久治不愈说明一个地方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已不合格。

  笔者认为,为民众把好食品安全关,作为服务型的政府责无旁贷。做不到这一点,就该受到人大和公众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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