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假药师就得动真格 - 健康之初


治理假药师就得动真格

核心提示:深圳市药监局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不断加大对药店药师空假现象的打击力度,曾一次行政拘留3名持假身份证参加药师上岗能力测试者。今年,他们又将药店无药师、缺药师及药师不在岗作为重点整治内容,采取八大举措加强药师管理。

  深圳市药监局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不断加大对药店药师空假现象的打击力度,曾一次行政拘留3名持假身份证参加药师上岗能力测试者。今年,他们又将药店无药师、缺药师及药师不在岗作为重点整治内容,采取八大举措加强药师管理。

  读罢这则报道,笔者为深圳市药监局向药店药师空假现象开刀击掌叫好。要使驻店药师管理得到加强,就要像深圳市局这样敢于动真的、来硬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治理药师空假现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根据相关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保证营业时间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药学技术人员不在职在岗时,药房必须挂牌警示,并停止销售处方药。由此可见,配备驻店药师是开办药店的必备条件之一,驻店药师在药学服务方面的作用难以替代。

  然而,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不少药店尤其是县城以下药店虽然名义上聘请了药师,但却只见其名,不见其人,相当数量的药师经常发生脱岗、离岗、溜岗现象,更有甚者出现异地空挂、假药师和假药师证现象。

  药店出现药师空假现象,是多因素综合诱发造成的。一是执业药师总量缺乏,分布不合理。据统计,我国目前的执业药师还不到20万人,而这些在职的执业药师有相当部分留在了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在零售药店的数量不过2万人,执业药师的数量远不能满足药店需求。二是经济利益驱使。一方面,药店为节约成本,在开店之初重金聘请担纲驻店药师,可一旦通过GSP认证顺利开业后,便一脚踢开;另一方面,也有一些药师为追求一己之利,将药师证转借,做起了“挂名药师”,与药店形成了一种畸形、与金钱挂钩、不可取的“供需关系”。三是处罚机制尚未健全。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处罚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药师为消费者提供药学服务的责任心不强,致使脱岗、离岗、溜岗,甚至长期不在岗。四是监管不到位。

  毋庸赘言,药师空假现象带来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药店药品采购、销售无人把关,药品处方调配和审核混乱无序等等,这都将给消费者用药安全埋下隐患。

  随着我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大病上医院、小病去药店”的保健模式渐为流行,自我药疗逐渐被消费者所接受。这就更加需要我们下大气力加强驻店药师的管理。

  窃以为,要根治药师空假问题,当务之急是要改革药师资格认定和执业制度,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考试和资格认定办法,使执业药师从数量和质量上都有大幅提升,满足我国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需求;加强对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增强执业药师的执业能力;参照我国现行的会计委派制的做法,由国家制订并实施“执业药师委派制”。要引导各地出台驻店药师管理法律法规,让驻店药师有章可循,让监管部门有法可依,使管理成制度常态。

  从监管层面上说,深圳市药监局的做法值得称赞,他们做到了既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又措施过硬,可以说管到了关键点。深圳的做法无疑可以借鉴,但各地还需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监管方法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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