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实施中 零售药店如何切得“医保蛋糕”
8月1日,福建省厦门市的“500元免费药”政策开始正式实施。
根据厦门市政府7月份发布的《关于完善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意见》,从今年8月1日起,厦门市参保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在该市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24家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和14家镇卫生院门诊就医,发生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部分全部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个人不需自付。
换句话说,今后厦门市的部分参保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可就近选择指定的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任意一家刷卡就医,每年可免费使用不超过500元的国家基本药物。
对于该政策可能带给当地药品零售行业的影响,厦门鹭燕大药房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却不愿过多谈及。“面对类似政策的出台,药品零售企业往往没有太多的话语权。”厦门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零售药店负责人说。
据他介绍,厦门市目前大约有150家医保定点药店,通常刷卡消费占整体销售收入的40%以上,而“500元免费药”政策将使这部分份额分流到指定的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该负责人表示,一方面,从地理位置上看,这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上覆盖了厦门全市;另一方面,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的基础上,福建省又适当扩大了范围,目前福建省确定的基本药物达455个品种。虽然与药店经营的几千个品种相比,455个品种并不算太多,但这455种基本药物已经覆盖了80%以上的常见病。“一般情况下,500元的药费基本上可以用一年了,谁还会来药店买药呢?”该负责人颇感无奈。
那么,这块医保蛋糕究竟有多大呢?截至2010年6月底,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24.0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67.95万人,外来员工68.13万人,城镇居民2.5万人,未成年人30.52万人,农村居民45.63万人,大学生9.34万人。目前,受惠于“500元免费药”政策的仅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但这三个人群的总人数达到了116.08万人左右。如果按每人每年消费500元的免费基本药物计算,厦门市医保基金每年免费向参保人提供的基本药物的总价值将超过5亿8千万元。这块巨大的蛋糕,将由指定的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享,其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没份儿,医保定点药店更是被排除在外。
其实,厦门的医保药店不久前刚刚经过了一个坎儿。
根据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今年3月公布的《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定办法》,从5月1日开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评审的零售药店,将不得陈列及销售化妆品、日用品、保健品或其他非医药物品,医保药品、处方与非处方药品专柜应占经营柜台的80%以上。一边是医保定点药店药品占比加大,一边是药品消费者流失,厦门市医保定点药店的日子可想而知。
“随着新医改方案施行的深入,社区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已经让药店失去了不少顾客,如今又完全免费,真不知道今后我们药店还凭什么和社区医疗机构竞争。”上述负责人如是说。更何况对于医保定点药店来说,多元化的道路已经基本被堵死了。
医保定点药店的日子难过,其他零售药店的日子更不好过,一些单体药店陆续陷入了倒闭的泥潭。据当地媒体报道,在厦门松柏体育路曾经经营了数十年之久的天元药店,已于两个月前正式关闭。“对于这些未能拿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药店来说,医保蛋糕更是与其无缘。可随着全民医保的普及和深入,医保支付在总体药品消费中的占比越来越大,不能分享医保蛋糕,也就意味着药品零售的必然缩水。”一位业内人士说。
社区医疗机构占优势
厦门市医保部门表示,出台“500元免费药”政策,其目的就是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医疗机构就诊。“随着全民医保的推进,在政策的引导下,药品销售份额正从药店流向社区医疗机构。”一位业内人士说。
但是,医保蛋糕向社区医疗机构倾斜也是有所选择的。如厦门“500元免费药”政策衍生出的医保蛋糕就只有38家医疗机构才能分享。同样,南昌则于日前撤销了54个社区卫生站,当地相关部门还提出,“在3年内完成社区医疗场所的国有化、固定化”。似乎,部分而非全部的社区医疗机构将成为医保蛋糕的主要分享者。
尽管如此,对于大多数连锁药店而言,目前医保定点门店的销售贡献仍然高于非医保定点门店。据厦门鹭燕大药房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厦门的60多家鹭燕大药房门店中,医保定点门店占了1/3,而到目前为止,对于医保定点资格,鹭燕仍然积极争取。
“实际上,尽管医保定点资格的含金量有降低的趋势,但仍然是大多数药店趋之若鹜的对象。”一位业内人士说。也难怪一些地方医保定点药店的准入标准变得越来越苛刻。日前,河北省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就举办了零售药店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培训班,培训的职业为中药调剂员、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等级为四级(中级)、五级(初级),考试合格的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规定,该市零售药店录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各级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予认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资格。
如果加以归纳会发现,各地设定的医保定店药店的准入标准主要包括经营范围、就业人员资质、经营面积,甚至还包括销售额限制和间距限制,等等。如2005年以来,石家庄、沈阳等城市陆续要求医保定点药店下架日用品和化妆品;2009年3月1日,广州市规定了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所需具备的营业额标准:近1年内,主要经营中药的零售药店日均2000元以上、经营综合药品的零售药店日均4000元以上、连锁经营企业在大型商场内直营的零售药店日均10000元以上;2010年2月18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有了距离限制:凡申请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至少相距500米的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