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注意真正热能需要量 - 健康之初


老年人,注意真正热能需要量

核心提示:实测体重在上述标准值±5%以内属正常体重,超过10%为超重,超过20%为肥胖,低于10%为减重,低于20%为消瘦,在±5%~±10%范围内为偏高或偏低。

  实测体重在上述标准值±5%以内属正常体重,超过10%为超重,超过20%为肥胖,低于10%为减重,低于20%为消瘦,在±5%~±10%范围内为偏高或偏低。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老年人的活动量逐渐减少,能量消耗降低,机体内脂肪组织增加,而肌肉组织和脏器功能减退,机体代谢过程明显减慢,基础代谢一般要比青壮年时期降低约10~15%,75岁以上老人可降低20%以上。因此,老年人每天应适当控制热量摄入。

  45岁以上老年前期每日热能供给标准依据劳动情况不同:

  男性为9240~12600千焦(2200~3000千卡);

  女性为7980~10080千焦(1900~2400千卡)。

  60岁以上老人:

  男性8400~10500千焦(2000~2500千卡);

  女性7140~8820千焦(1700~2100千卡)。

  70岁以上老人:

  男性7560~8400千焦(1800~2000千卡);

  女性6720~7560千焦(1600~1800千卡)。

  80岁以上老人:

  男性6720千焦(1600千卡);

  女性5880千焦(1400千卡)。

  老年人热能供给量是否合适,可通过现观察体重变化来衡量。一般可用下列公式粗略计算:

  男性老人体重标准值(公斤)=[身高(厘米)-100]×0.9

  女性老人体重标准值(公斤)=[身高(厘米)-105]×0.9

  实测体重在上述标准值±5%以内属正常体重,超过10%为超重,超过20%为肥胖,低于10%为减重,低于20%为消瘦,在±5%~±10%范围内为偏高或偏低。流行病学调查表明,体重超重或减重、消瘦的老年人各种疾病的发病率明显高于体重正常者。因此老年人应设法调整热量摄入,控制体重在标准范围内,以减少疾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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