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金森病的国际通用临床诊断标准 - 健康之初


帕金森病的国际通用临床诊断标准

核心提示:具有下述所有四项标准的病人可临床诊断为帕金森病。

  一、病人必须存在至少两个下列主征:静止性震颤、运动迟缓、齿轮样肌强直和姿势性反射障碍;但至少要包括头两项其中之一。

   二、病人的帕金森病症状和体征不是由于脑外伤、脑血管疾病、脑肿瘤、病毒感染、或其它已知的神经系统疾病,以及已知的药物和化学毒物所引起。

   三、病人必须没有下列体征:明显的核上性共视运动障碍、小脑征、核性发音障碍、体位性低血压(改变超过30mmHg以上)、锥体系损害以及肌萎缩等。

   四、左旋多巴制剂试验有效。

   具有上述所有四项标准的病人可临床诊断为帕金森病。

   但是经此临床标准诊断的帕金森病人只有70%-75%左右与病理诊断一致,因此其特异性仍不高。在临床研究和流行病学研究中,为尽量保证诊断的准确性,除要求病人符合上述四条标准以外,如果病人的症状和体征在初发时或病程中有不对称表现,则帕金森病的诊断特异性将显著提高到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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