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足癖 是欲望还是病态 - 健康之初


恋足癖 是欲望还是病态

核心提示:恋足癖属于性倒错中的其中一种恋物癖。有这种癖好的人,其性兴趣在“某些无生命的物体”。有恋足癖的人常为男性,因此女性恋足者颇为罕见。关于对恋足行为的理解,到现在尚未有一个统一答案。

  性倒错是一种“性行为形态”,主要可以理解为需要藉着不寻常的物体,仪式或情境,才能得到完全的性满足。有些性倒错比较严重的个体,每天需要4至10次的高潮释放。尽管异于常人,性倒错的个体并非全部渴望改变自己的性癖好。恋足癖属于性倒错中的其中一种恋物癖。有这种癖好的人,其性兴趣在“某些无生命的物体”。有恋足癖的人常为男性,因此女性恋足者颇为罕见。恋足癖比较强烈的人,可能会以偷窃,甚至以暴力的手段获得所需的物品。

  

  恋足的成因

  关于对恋足行为的理解,到现在尚未有一个统一答案。在生理学上,神经学家Vilayanur S.Ramachandran认为在大脑皮层中的感应区,负责生殖的神经元和脚部的神经元位置相近,从而有可能令人在潜意识中将足部和生殖器官联系在一起。人类的动物嗅觉本能亦被认为是导致恋足的原因,有些专家认为女性的脚部和阴道一样均会发出气味,因此令异性产生性欲上的刺激,从而形成恋足。

  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对恋足亦有自己的看法。心理学家Freud认为女性的脚,尤其是在中国,经常被隐藏起来,因此男性透过偷窥女性的脚,能获得心理上窥破别人秘密的快感。有不少恋足者渴望别人的践踏,使自己感到痛楚从而得到快感,这与性虐待中被虐狂的心理如出一辙。艾利斯和弗洛伊德认为这种心理是出于对爱的渴求,被虐狂认为他们被虐打,是因为施虐者爱他们,关心他们。一项研究发现,不少被母亲虐打的孩子长大后大部份不会离开其母,总会竭力向她表示对她的爱,若这些母亲去世,这些孩子有不少在精神上会出现问题,这是因为他们把母亲的虐打视为一种爱的表达,这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打者爱也”,“棒下出孝子”不谋而合。

  霍妮(Horney)认为因受虐者内心有着对“自身的软弱”和“自己缺少重要性”的双重恐惧,他们因而希望被施加痛苦和折磨,一来可以使自己感到被别人注意,二来可透过痛苦和折磨减轻自己的恐惧感。实验结果亦表示,被虐狂对“不再被人爱的焦虑有时甚至会超过对被杀或被去势的焦虑”,为了被别人爱,他们甘心屈从。受虐者非常害怕冷的感觉,有一个生理学的看法认为他们甘心被虐打,为的是使皮肤变暖,从而有温暖的感觉。

  除了对爱的渴求,受虐者亦有被他人关注的需求。他希望能藉此摆脱孤独,获得人际关系,因为在被虐的过程中,施虐者必定存在。倘若受虐者的恐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会走到“放弃自我”的极端,其特征是“彻底放弃自己的人格,与他人融为一体”。

  法国作家福楼拜被史家评定为有严重的恋鞋癖,他经常对着女人的短靴出神,在他的<包法利夫人>写道每当他决心摆脱爱玛身上使他着迷的东西时,“一听见她(爱玛)的靴子响,一切决心立刻土崩瓦解,就像酒鬼见了烈酒一样”。

  恋足癖在现今的社会仍不为他人所接受,绝大多数的恋足者均被冠上“病态”、“古怪”的帽子,以致他们羞于向人启齿, 为什么人们不能接受恋足呢?这是因为人们对脚的误解。不少人认为,脚是人最肮脏,最丑陋的东西,有何值得欣赏呢?

  事实上,恋足者绝不是以痛苦和受辱为目的,他们并没有违反“快乐原则”,即人类趋乐避苦的本能,他们只是以被别人践踏作为手段,以达到获得快感的目的。一个生理学的看法对此认为:疼痛刺激大脑产生某种麻醉剂,能产生安多酚快感。

  有人认为恋足这行为本身并没有对或错之分,每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爱恋的对象。然而,倘若恋足癖使某些恋足者为了满足其欲望而偷窃、强夺别人的鞋袜,甚至因不能得逞而猛踩对方的脚,使对方受到伤害,这种恋足行为绝不可接受。只要恋足者不对别人做成伤害或心理困扰,其行为便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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