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免一关怀”情系艾滋人 - 健康之初


“四免一关怀”情系艾滋人

核心提示:早在2006年国务院就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了艾滋病防治的关怀、救助措施,即常说的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

  问:我是一名艾滋病人,请问国家对艾滋病人有什么相关政策吗?

  答:早在2006年国务院就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了艾滋病防治的关怀、救助措施,即常说的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

  “四免一关怀”中的“四免”分别是:1、农村居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可到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传染病医院或设有传染病区(科)的综合医院服用免费的抗病毒药物,接受抗病毒治疗;2、所有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和病毒检测的人员,都可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得到免费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3、对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由当地承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的医院提供健康咨询、产前指导和分娩服务,及时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和婴儿检测试剂;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经费,开展艾滋病遗孤的心理康复,为其提供免费义务教育。

  “一关怀”指的是国家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提供救治关怀,各级政府将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纳入政府补助范围,按有关社会救济政策的规定给予生活补助;扶助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增加其收入。

  问:我昨天发生了高危行为,请问可以去检测吗?

  答:目前常用的艾滋病的检测方法是检测艾滋病抗体,而艾滋病抗体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时间。从艾滋病病毒进入人体到血液中产生足够量的、能用检测方法查出艾滋病病毒抗体之间的这段时期,叫做窗口期。在窗口期内检测不到艾滋病病毒抗体,但这时体内已有艾滋病病毒,因此处于窗口期的感染者同样具有传染性。目前国家规定窗口期为6-12周。因此,刚刚发生高危行为是检测不到艾滋病抗体的。发生高危行为后,需要经过6-12周后进行检测,也就是在窗口期过后才能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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