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诗人的花痴故事 - 健康之初


一个诗人的花痴故事

核心提示:花痴总是朝气蓬勃,洒向人间都是爱,对同性没有与生俱来的生物性的排斥,对异性满怀着平等博大的欲望,你就是刚从另一张床上下来,他/她也当你是新鲜的。

  颜峻,男,1973年生于兰州。诗人,乐评人,地下文化制造者。著有《北京新声》、《铁血摇滚》、《内心的噪音》、《地地下》、《燃烧的噪音》等。

  花痴总是朝气蓬勃,洒向人间都是爱,对同性没有与生俱来的生物性的排斥,对异性满怀着平等博大的欲望,你就是刚从另一张床上下来,他/她也当你是新鲜的。

  花痴就是那种见一个爱一个的人,通常是说女的,有时候男的也在此列。当然爱不爱的,不好界定,从精神往肉体的方向上让步一点,可以定义为容易发情的那种。有人说,这不就是传说中的色狼吗。当然不是,花痴没有那么暴力,他/她主要体现出女性气质,眼巴巴望着你,欲火像烛光一样荡漾就对了;而色狼太男性化,不是诱拐就是逼迫,眼睛里是火焰喷射器,爱好和平的我们,会敬而远之。

  小时候没有机会被暴力色情出版物毒害,所以喜欢看法制案例。有一则记忆犹新的。

说北京某女去有关部门咨询,说我性欲旺盛,可不可以做个营业的妓女……那可是80年代初期,观念、眼界都是新的,但法律、道德还是旧的,该女被批评教育,被推荐去找医生开药降低性欲,被编入中学生道德读物,一派天真,惨遭唾弃。

  这个故事的寓意是,两全其美的事情根本没有。正如花痴这个名字,从来都不是正经人用来表扬别人的。做了花痴,就得被人在背后说——因为在这个资源匮乏(其实是沟通渠道不畅)的环境中,性欲旺盛且得以顺利释放,本身就是一种挑衅。还有专一,其实花痴肯定不是那种跟人海誓山盟的人,既然没有契约,专一就不是必要的,它是被挑衅的习俗,是个人安全感和社会稳定性的根基——人家都一个萝卜一个坑,你说换就换,凭什么啊。

  所以花痴尽管阅尽风情,魅力无敌,但有理智的人还是不带他们玩。性病防治很重要,更重要的是心理洁癖,总共就那么几十公斤肉,昨天说不定就跟别人大肆交换体液来着,多腻歪啊……

  还有,虽说是露水夫妻,或者小孩子草率的成人礼,可抱在一起的时候,谁都会分泌些催产素之类的玩意儿,让人依依不舍,假装瞬间已成了永恒。即便是花痴,也难免说些貌似二人世界的话,即便是说你好棒,听起来也难免像是我还要,我要你,我明天也要,后天大后天下个月说不定明年都还要,要你。过几个小时这话再对另一个人说一遍,让人怎么受得了?

  如果不是过几个小时呢?如果是几天?几个星期?几个月?不花且未婚的人,一辈子会换几个性伙伴?前后要隔多久才能抹干净另一个人留下的气味、分子、齿痕以及记忆?

反正花痴总是朝气蓬勃,洒向人间都是爱,对同性没有与生俱来的生物性的排斥,对异性满怀着平等博大的欲望,你就是刚从另一张床上下来,他/她也当你是新鲜的。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花痴的眼睛里,世界总是新的。

  不过健康问题真的很重要啊。人以群分,花痴通常也遇到花痴,萍水相逢或者持续发展,一个潜在的疾病网络就笼罩在头顶,而且是那种一旦发作,半个朋友/同事圈子就得进医院的。这种事,我在《实习医生格蕾》里看到过,现实里好像也有,到处打电话,所有人都大惊失色并恍然大悟,某人还拿去拍电影来着。

  说起这个,我一姐们儿说,你们文艺圈可真乱啊,我回敬道,你们商圈不也一样吗。大家哈哈就笑了,边笑边默念了100来遍安全的性、负责的性。像花痴这种贪图享乐的物种,再不严于律己,那可就要灭绝了。鲍伯·迪伦说了,要过法外生活,你一定得真诚,一点代价都不想付出,那不是花痴,而是白痴。

  花痴和白痴之间,只有一线之隔。一个贱字悬在空中,随时会迎面扇上去。所谓大丈夫有所不为,有所必为,小花痴也得知道界限在哪里,病毒也罢,道德也罢,朋友分寸也罢,小孩子总是要学着长大的。花痴的天真,只在不伤害人的时候可爱,而我们这些贪婪的、患有严重皮肤饥饿症的家伙,麻烦惹得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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