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村的希望与救赎何在? - 健康之初


癌症村的希望与救赎何在?

核心提示:不想再问癌症因何而起?死亡人数多少?污染水土几何?只是想知道,在目睹亲人一个一个离世之后,剩下的癌症村村民须要怎样才可能活下去?他们的希望在哪里?

  国内首位生态环境地质病学者林景星在调查陕西龙岭村时表示:“我只是一个真相调查者,用科学的数据告诉人们地质环境发生了什么变化,这些变化不公触及生命而且细及毛发,但整治是一个社会系统大工程,不是仅仅学者能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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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翁源癌症村村支书:“治疗癌症的费用,还是得村民自己出。而这一笔笔钱对于村民而言,无疑是天文数字。”

  夏垫村里专门负责看管水井的左姓老汉哀叹:“来几个记者有什么用嘛?我们死定了。”

  三位同是古稀之年的老者在面对癌症村时,一位比一位沉重,将生命划为代价的一切提问都是令人窒息的。无辜并且是成百上千甚至上万人的生命将被置于天秤之上衡量,秤的另一端似乎只有死神翘首以待。

  不想再问癌症因何而起?死亡人数多少?污染水土几何?只是想知道,在目睹亲人一个一个离世之后,剩下的癌症村村民须要怎样才可能活下去?他们的希望在哪里?每一次给村子带来的污染总是简单又粗暴,修复治理却复杂又拖沓,对生命的救治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完全被漠视的地步。对癌症村的治理该从何开始?成千上万癌症患者的生命又该由谁担起责?在一个个村子渐渐凋蔽冷落,人烟渐渐绝迹时,有没有一种信念可以带来希望,有没有一步行动可以带来福音?

  一、正面抗击癌症的溃败

  诸多癌症村村民的癌症问题可以说是中国经济只重利润忽视公民既定权益的表现之一,蔑视生命的利润之争将“毒瘤”罪恶地扔给了无辜的民众。

  村民:治癌就是无底洞,谁家得病谁家就败

  癌症村里几乎每一家都被各样疾病或癌症困扰着,偏瘫、智障、畸形、妇科疾病、食道癌、肝癌、胃癌、直肠癌等是村子里挥之不去的幽灵,2007年,中国青年报记者郭建光采访河南沈丘癌症村——东孙楼村时,刚刚花5000块做完胃部手术的王子清难抑眼泪:“死亡就像家常便饭一样,我不知道村子里到底死了多少人,只知道一个接一个地死。”

  癌症在村子里爆发密度大、频率高,而且“谁家得病谁家就败”,村民满是无奈:治疗癌症,花上三五万不在话下,村子里有钱人家抵上家产可以撑上几年,没钱的,可能只有等死的份了。

  王子清说“人活得没有希望了,村里的人总在担心的问题是 ,下一个死去的人会不会就是自己。”对于癌症村庞大的“患癌基数”来说,村民们明哲尚不能自保,何谈救济他人,对他们来说,更“合适”的做法是求神拜佛,让老天普渡。

  政府:宁可被毒死,也不要被饿死

  癌症村的污染源头很大部分来自村子附近的大型化工厂——政府招商引资所吸引过来的企业或是当地纳税大户,由此在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之间,“宁可被毒死,也不要被饿死”成为政府官员们心照不宣的法则。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能源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宏英在分析临汾市严重污染与政府应对间的关系时,有如下分析:“咱们国家对官员的考核体制非常不好,都是以GDP来考核,GDP关系到一个官员的仕途,这导致现在还是一味地强调发展是硬道理。”

  政府在进行投资的规划管理时并不以百姓利益需求作为施行依据,对各类有毒垃圾的处理安排大多仍为空白状态,环境监察“有心无力”,对于突然的大规模癌症爆发也无紧急应对策略,听之任之,很少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在现实面前并未发挥应有作用,实为抗癌路上最大的悲哀。

  企业:抗癌并非必担之责,追求经济利益为大

  法学界一直指责中国针对污染损害赔偿的现行法律不是滞后就是空白,造成了排污企业推诿,当地环保部门不作为,受害者却无可奈何的维权困局。

  在现时管理框架下,一个企业易于被怂恿偷排私放。王灿发分析说,中国污水处理技术的落后导致一吨污水的处理费用要1.2~2.0元,一个工厂一天排放污水十几万吨,每天治理费用要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如果该企业偷排私放,即使被发现,在2008年6月之前最多罚20万元。加之中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一事不能两罚”--偷排私放往往被认定是同一个行为,企业只需要罚款一次,而可以排放一年,企业自然选择放弃污水处理。

  另一棘手的缺失是,中国至今没有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没人有资格代表公众担任诉讼主体,就肇事企业破坏公共健康追究更严厉的法律责任。

  在更多的时候,一些污染企业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座上宾,且贡献财税保障“吃饭财政”的正常运转,与政府形成亲密关系。而环保部门是地方政府的一个下属部门,难以制约污染企业。

  二、癌症村的救赎与希望

  2000年代以来,中国开始重视农村,试图建立一种农民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来解决农民疾病问题。之后断断续续有部分省市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特别将包括白血病在内的11种重大慢性病列入合作医疗统筹基金补偿范围。

  ——大范围的补偿标准避免不了大而泛,对癌症村村民患癌更多时要担起的责应在治疗前或治疗后可有针对解决方案?发病的根源如何剔除?病后的康复又该在何处完成?同样病态的土地不能靠医保来保障健康!

  2006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有关负责人承认,对“癌症村”等事件的调查范围、深度和广度远远不够,甚至对很多环境事件根本没有调查。他认为,正是未能全面掌握环境污染引起健康损害的基本情况和数据,才给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的因果关系的判定带来困难,难以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时至2009年3月,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第四届东南亚与东亚国家环境与健康高层会议上说,环保部将投入更多经费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疾病的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

  ——调查是掌握详情实施拯救方案的基础,可是运行资金从哪来?就算有了报告统计结果,强有力的手段又该如何施行?对“座上客”的关照可否果断停止?

  “居住在严重污染的地方,无异于被宣判了死判……污染对人体的损害,如果不以立即中毒的形式表现出来,那么就可能以癌症、肺部感染和痴愚症等形式表现出来。” 不想患癌,不想与被污染土地联系,那移民吧!

  ——移民?多少人移?大规模的移民由谁支持?污染一直在那里,就算真把整个村子都搬走,新的“生态移民”还会继续产生,也一直产生下去,最后可供搬迁的净土在哪里?

  类似的问题不胜枚举,或不确定或在遥远的未来或根本没有施行可能,存在的现实是:每个“确诊”的癌症村都是用村民的死亡作为直接陈述,事实面前任何利益团体的辩解都是心虚的。在对诸多癌症村的土壤、水源及粮食作物等进行检查时,致命重金属、有毒化学物质的含量超标达几十倍上百倍的情况再寻常不过。对在荼毒的土地上生活的村民们来说,疾病和死亡像恶魔一样如影随形,救治之路在何处?从哪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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