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整形的“特殊”情况 - 健康之初


不允许整形的“特殊”情况

核心提示:整形不是你想做就可以做的,如果你有一些接近“妄想”的整形念头,那你最好别整形,你这样“特殊”的整形想法,估计医生也不敢对你“动刀”!

  据统计,在所有整形美容外科求术者中,至少有60%的人存在心理误区。为此,为了减少整形医疗纠纷,国际著名整形美容外科专家芮斯根据多年的临床实践,提出十不做原则,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做或慎重实施美容外科手术:

  1、指着画报要求做成与图片中人物一样的形态:在千差万别的个体中要求达到同一形态是难以做到的,对此类求术者最好说明情况(可能和不可能)后再考虑手术。

  2、求术者着装不整,头不梳理,仪表不佳:这表明求术者没有美的基本素养,不可能通过美容手术来达到美的效果。亲友迫使求术者求术。这表明本人是不情愿的,凡个人思想准备不充分者,劝其不要即刻手术。

  3、对同一问题反复追问、表现出对医师不信任者:医师最好暂不手术,待认识一致时再手术为好。

  4、对医师满口伪善的夸奖和过高的奉承者:这种人也是术后极易引起麻烦的求术者。

  5、过分挑剔,对轻微的瘢痕都显出极端苛求的态度者。

  6、对护士粗暴无理,说明求术者缺乏教养。

  7、对医师的治疗方案表示不一致者。

  8、拒绝术前照相者,最好不予手术。

  9、多次不按时间就诊或手术,对手术犹豫不决者。

  10、美容外科是一门严肃的科学,求术者只有符合下述情况医师方可进行手术治疗:①求术者与美容外科医师在术前取得一致意见,并对手术前后效果的全面评价取得理解。②求术者心理准备充分,医师有足够信心。③求术者对其手术医师十分信赖。

  如此,求术者可以理智地看待手术效果,即使术后出现略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也能十分理解,完全没有整形医疗纠纷,医师也会感到欣慰!端正整形观念,这个是对自己负责,可减少不必要的整形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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