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医疗纠纷法规可规范整容行业 - 健康之初


粤医疗纠纷法规可规范整容行业

核心提示:随着民营资本进入医疗行业,医疗领域发展迅速,与之伴随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增多,单纯在整容每行业,光2012年据官方统计数据就有近10万起纠纷,可见整容行业急需规范.对此,《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昨日对外公布,并将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对此行业反响很大

  据了解,《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昨日对外公布,并将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因其条例严格和细致,由此医疗行业反响很大,尤其是从事整容的机构。

  五种方式可解决整容纠纷

   据《办法》规定,当求美者与整容机构发生纠纷时,有五种方式可以解决。具体如下:

  1.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下的,自行协商解决。但《办法》明确要求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求美者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医调委调解。该机构目前在佛山、珠海、潮州等地已经成立市级医调委,而广东省医调委设在广州。

  3.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

  4.第四种方式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5.第五种方式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途径,如规定“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可以试行医疗纠纷仲裁”等。

   据了解,医调委是依法设立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并规定调解医疗纠纷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医患双方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有条件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对医调委的设立及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目前,佛山、珠海等地的医调委就属于是由政府出资购买的服务。

  10万以上须医疗鉴定

  《办法》规定,当求美者与整容机构申请医调委调解,对赔付金额10万元以上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先行共同委托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立的机构进行鉴定,明确责任。医调委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30日内调解终结(特殊情况可延长调解期限)。经过司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各方表示贯彻落实《办法》

  对《办法》的出台,某知名连锁整容机构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能打击一些非法行医的整容机构,尤其对无证、无资质经营的黑店是个严重打击,同时对求美者来说不只是教育如何选择整容,更保护了她们的切身权益,这对整个整容行业的发展是一次规范性的、调节性的、科学性的引导和监督。

  有求美者表示,《办法》的出台能让自己放心去整容,不要为发生医疗纠纷事故再犯愁,因为很多条款都明确细致的维护受害方权益,因此《办法》要早出台,就能减少很多医疗纠纷。

  对此,小编认为《办法》的出台,不仅能规范行业发展,更要求整容医生的技术水平提升,从根本上为整容手术提供安全、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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