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删除“育婴假” - 健康之初


深圳拟删除“育婴假”

核心提示:6月26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获悉,《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在其草案修改稿中删除了10天育婴假、女性弹性退休等规定。有委员认为企业形势不好,10天育婴假不利经济发展。

  6月26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获悉,《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在其草案修改稿中删除了10天育婴假、女性弹性退休等规定。有委员认为企业形势不好,10天育婴假不利经济发展。

  理由不充分

  事实证明,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以解放人类自身的过程。从六天工作制到五天工作制,甚至有些国家已经实行四天半工作制,不但没有造成经济的滑坡,还使得社会发展越来越快,社会财富的蛋糕越做越大。即便是改变工作制的当年,经济速度也一如既往地增长。可见,放假并不一定会影响经济的发展。

  而所谓“法定假期的规定属于国家事权,地方不宜规定”的说法也站不住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作为专门的立法机构,在动议之初就应该知道自己有没有这样的资格。“育婴假”早就引来了全国上下叫好声一片,等到“企业形势不好”了才说自己的立法权限有问题,这显然让人觉得牵强。

  只要政府和企业把工作做足,职工多放几天假其实没有多大影响。只有劳动密集型的“血汗工厂”,才把劳动时间看得比天还大。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作为国内最发达的地区之一,理应拿出迎难而上的勇气和魄力,在职工假期的规定方面也应走在全国的前面。如今刚刚伸出了改革的触角就缩了回来,真的让人感到遗憾。□刘昌海

  对自己要有发展自信心

  一个原本“进入立法程序”的育婴假,最终删除,却凸现了当地在经济发展上的底气不足以及在未来经济发展部署上的自信心不足。深圳市包括国内诸多发达城市,其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主要是建立在资源密集型、人力成本密集型之上的,这样一个经济发展模式,较多地受资源、人力成本等制约。这也是当地考虑“删除”该条款的主要动因。然而,建立在资源密集型、人力成本密集型之上的企业和经济发展,毕竟属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事实和实践一再证明,这一旧的发展模式最终会因为“人口老龄化”原因、未来的“科学创新”以及残酷的市场竞争而被淘汰。

  新加坡及我国香港等地,在前些年同样面临“人力成本困扰”,最终走出的也是一个调整经济结构和企业生产模式转变的路子。深圳最终必须也肯定会迈出这一步。抛弃附加于“人力密集型”之下的“三高”生产模式,主动“抛”比被动“抛”更有主动权。给予职工更好的休息休假待遇,给予女职工权益以更大的呵护,对于当地经济发展确实是一个挑战,但未必不是一次全新的发展机遇。增加了女职工育婴假,看似增加了企业成本,却能让企业更早适应更早挑战现代生产模式和环境、让当地政府更早地意识到“人力密集型”的落后,有什么不好吗?

  无法兑现的“育婴假”删除也罢

  事实上,延长产假、育婴假、经期可请短假、女性弹性退休等规定,虽然充满了保护女性权益的善意,但却难以惠及所有女性劳动者。对于女公职人员来说,延长产假,经期请短假、享受育婴假,均不存在问题,她们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特殊优待”政策。然而,对于企业女工来说,特别是身处生产一线的女工,这些女性权益只不过是她们梦中的“护舒宝”。受利益驱动,企业连女工的许多法定节假日都无法保障,怎么会舍得给她们享受育婴假和延长产假。

  出现这种情况,势必会有法律人士挺身而出,建议女工通过投诉、打官司等途径向用人企业讨要产假、育婴假等休假权,去以卵击石。殊不知,即便是女工打赢了这场官司,讨回了休假权,等待她们的将是企业以各种理由发难,甚至让其卷铺盖走人,丢掉了赖以生存的饭碗。所以说,如果女工向企业争休假权,非但讨不回公道,反而会失去更多的权益。

  更重要的是,如果“育婴假”等规定得到强力推进,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可能会采取极端的应对措施,设置歧视性门槛,在招工上拒收或少收正处在育龄期的妇女。果真如此的话,一个“育婴假”的规定,非但未能给企业女工带来实惠,反而给女性就业制造了困境,间接伤害了部分女性的基本权益。因此,深圳删除无法兑现的“育婴假”,是一种明智的选择。然而,对于立法规定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应不折不扣地去执行,特别是要制订保障企业女工休假权等权益的具体细则,规避企业女工权益受损,尤其是劳动保障部门,在监督管理上要强力跟进,严厉制止和打击企业侵犯女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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