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基层医改9月1日全面铺开 明年1月基本完成 - 健康之初


安徽省基层医改9月1日全面铺开 明年1月基本完成

核心提示:从今年9月1日起,安徽省基层医改将扩展到全省所有县(市、区)以及淮南毛集实验区、六安叶集试验区、池州九华山风景区的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从今年9月1日起,安徽省基层医改将扩展到全省所有县(市、区)以及淮南毛集实验区、六安叶集试验区、池州九华山风景区的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药品都将取消加价,实行零差率销售。根据改革步骤,我省基层医改将于明年1月基本完成。

  试点地药价降一半在此之前,我省已有32个县(市、区)进行了半年多的基层医改试点,由于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50%左右。试点地区乡镇卫生院每次门诊费用下降了约四分之一,抗生素使用比例下降27.2%。与此同时,看病的人数却多了,门诊人次上升了约五分之一。

  库存药品按进价卖9月1日,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确需要使用其他药品的,也应该按照规定在我省确定的补充药品范围内选用,并且统一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照进价销售,并且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采购价。

  这次医改方案中,要求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并由政府按照农业户籍的人口数量进行补助,每 12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卫生室8000元。2011年底前,全省所有的行政村卫生室都要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并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绩效工资从去年算这次改革要求,乡镇卫生院的编制原则上按照乡镇户籍人口的千分之一实行控制,其中医药卫生类的人员不得少于80%,院长实行公开招聘。

  根据医改方案,基层卫生机构将建立按岗定酬、按照工作业绩取酬的分配机制。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都将成为考核内容。绩效工资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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