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招标被拿下 工业企业投标水到渠成 - 健康之初


配送招标被拿下 工业企业投标水到渠成

核心提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下称“《规范》”)终于落地。对比1月25日推出的《规范》征求意见稿,《规范》定版在配送和投标主体的规定上颇值得关注。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下称“《规范》”)终于落地。对比1月25日推出的《规范》征求意见稿,《规范》定版在配送和投标主体的规定上颇值得关注。

  配送招标终被取消

  在《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第48条的要求就是要实行非基本药物配送的招标。根据第48条,“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部门可通过多种方式选择药品及经营企业作为药品集中采购的配送企业。中标(入围)的药品生产企业在备选的配送企业中选择并委托配送。医疗机构在被生产企业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中选择企业进行本医疗机构药品配送”。

  记者了解到,在向业内人士征求意见的时候,针对是否应在非基本药物领域里实施配送招标存在着不小的争议。目前,不少省市也在非基本药物领域里尝试过配送招标。而且,此前争议甚多的“闵行模式”和“潍坊配送事件”都与配送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3月份,卫生部曾组织业内专家、国内部分大型企业代表针对《规范》开了一个“秘密”会议。在那次会议上,针对省级非基本药品是否要进行配送招标引起了不小的争论,业内专家普遍反对配送招标,而一些大型商业企业反而持支持态度。

  随后,出台的《规范》已不见了关于配送招标的条款。据卫生部相关人士透露:“如果在非基本药物领域也进行配送招标的话,就会出现比基本药物更多的问题,基本药物只在30%地区实施,而该《规范》是要在全国实施,因此选择淡化配送的招标。”

  江西三精易安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昌顺指出:“其实进行这样的配送招标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规范》要求医院结算价要与中标价一致,中间不论经过什么样的环节,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众所周知,基本药物采用配送招标的方式引起了很多的争议,只选择几家或者十几家企业进行配送,将会剥夺很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

  据九州通集团业务总裁耿洪武介绍,目前配送商招标大致分为三种情形:北京、宁夏等地区延续以前的配送方式,没有进行配送渠道充分规划,由工业企业自行选择企业配送;一些省市基本以省为单位进行配送招标;还有的省份不进行配送商招标,而是由生产企业自行委托,并在平台上备案。

  从目前形势来看,《规范》最终仍延续以前的招标方式。针对这种方式,杨昌顺指出:“这样的措施对中小商业企业比较有利。如果配送也招标,大企业会比较吃香,在‘公关’这一环节上,大企业都比中小企业强势。”

  工业企业直接投标明确拍板

  记者发现,自从7号文件提出了企业直接投标后,各地针对是否由企业直接投标也出现了一些反复。而《规范》则明确了由工业企业直接投标。在《规范》的第39条规定:“药品集中采购实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通常来说,规模越大的企业、以及拥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种,都会选择自己投标,商业公司此时能做的只是辅助工业企业招标。而一些没有竞争力的品种,则有可能由工业企业委托商业企业来投标,期待利用商业企业去“公关”使产品中标。

  广州长昊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乐新指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希望自己来投标,如果网上平台的密码掌握在商业公司手里对工业也不利,一旦出了什么问题对工业企业自身也不好。”

  而未来可能发生的一种情况是,在《规范》要求工业企业直接投标后,一些缺乏竞争力的品种和企业恐将被市场淘汰。规模小的企业投标成本将比较高,如果缺乏商业公司的投标支持,品种又没有竞争力,将很难过招标这一关。因此,马乐新说:“工业投标对大企业比较有利,因为大企业销售额高,因此同样是在全国去招标,其招标成本相对销售额较低。”

  此外,《规范》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产品参加投标的,应当允许以集团公司名义进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记者了解到,这一条是在征求意见之时补充进去的,并得到了不少大型医药企业的赞同。诸如华润、国药、上药等工商一体的大企业集团,在参与省级招投标时,如果下属工业企业都分别参加投标,其投标成本可想而知。而如果改由以集团名义参加招标,则可以大大降低投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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