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管理办法酝酿出台 医药流通业面临大考 - 健康之初


药品价格管理办法酝酿出台 医药流通业面临大考

核心提示:从6月15日国家发改委委托部分医药行业协会收集对《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后,已经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尽管最终结果以及颁布的时间都尚未可知,但是“征求意见稿”中透露出的药价管理思路却在医药行业引发了剧烈震动。

  从6月15日国家发改委委托部分医药行业协会收集对《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后,已经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尽管最终结果以及颁布的时间都尚未可知,但是“征求意见稿”中透露出的药价管理思路却在医药行业引发了剧烈震动。尤其是“天价芦笋片”、新进医保药品突击涨价等问题被接连曝光后,“药价虚高”再次被广泛关注,医药流通渠道中的不规范问题再次受到诟病,而从“征求意见稿”中也能看到药价管理部门对流通环节严格管控的迹象。业内普遍认为,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一旦出台,将给医药流通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念动“紧箍咒”

  业内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中有3条将对行业影响比较大:第12条,规定了工业企业“期间费用率和销售利用率核算标准”;第14条,针对流通企业增加了流通环节差价率的限制,以出厂价(口岸价)作为流通差价率的基础;第19条,提出药品区别定价,取消了前期价格管理办法中提到的单独定价,转而以企业命名定价。

  业内认为,“征求意见稿”反映出管理部门深谙当前“以药养医”的弊端,药价虚高的关键在医院,因此试图通过流通差价率和区别定价来限制高价药的产生,鼓励工业企业研发创新,保护民族工业,提高民族工业的竞争力。

  然而,科学合理的药价管理体系并非一蹴而就,政府过度干预也可能阻碍行业的正常发展。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北京秦脉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王波就表示,“‘征求意见稿’虽然不再强调原研药的单独定价,但进口药是以到岸的口岸价进行核算,这个还不是进口商随便说?在印度,同样的药品如果自己能制造,那么进口药无论好到什么程度,必须比国产药便宜,否则就不让你进来。如果药品质量的确比本国企业的好,可以算一个系数,但是不能像我们一样进口药比国产药价格高出几倍。如果口岸价管理有偏差,再怎么规定差价率也没有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由“天价芦笋片”引发的新一轮药价管控不仅表现在“征求意见稿”的适时推出,税务稽查和打击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也悄然开始。从中央政府网站的公开信息可以查到,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将突出重点税源检查和大要案的查处,“税务稽查部门要将药品经销行业、房地产及建筑安装行业和交通运输行业作为指令性检查项目。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卫生部也于6月21日下发通知,要“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

  某证券公司的分析师表示,新一轮药价管控有可能打出包括严查税收、严打商业贿赂、科学定价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拳”。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表示,药品流通差价率的管控、税收检查和打击商业贿赂会给相当一批靠“倒票”过日子的流通企业造成“麻烦”,对扭转流通领域的乱象意义重大。

  王波认为,对于此次药价管控,最担心的应该是1.3万家药品批发公司,他们中的80%集中在省会城市,至少有一半不做正当生意。据调查,北京共有280家批发公司,但在过去的3年中,真正跟医院有过供销合同的只有105家,不知那175家药品批发公司在忙什么,也不知道他们在靠什么生存。

  招商代理面临考验

  从厂商结算方式的角度看,目前的药品购销模式主要有高价分销和底价招商代理两种,前者一般是工业企业自建销售队伍,通过流通商业实现全国销售或以较高价格招商代理,然后再给予代理商相应的返利支持;后者一般是企业自己不建专职分销队伍,而是通过底价招商将产品委托给不同区域的代理型商业公司代销推广。业内普遍认为,如果药价管控的“组合拳”打出来,最受影响的是底价招商代理模式,一些以“倒票”为生的商业公司将面临倒闭,药品流通市场混乱的价格秩序可能得到扭转,规范的大流通企业业务量将快速上升。

  然而,代理制也不会就此消亡。尽管这几年持续不断受到国家新政的打压,以省为单位的招标,更是明确让工业企业直接投标,网上进行价格谈判,屏蔽了代理商环节。但不能否认的是,代理制是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必然结果。中国有80%的医药生产企业终端推广能力极其有限,他们需要代理商的帮助来做好营销工作。药品代理制也是国际上一种通行的药品营销模式,在新的药价管控政策下,代理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也将不断涌现。

  江西三精易安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昌顺表示,目前对招商代理有影响的新政有4个:一是“两票制”。“两票制”从2005~2006年首先在广东开始,在业内引起很大反响,但在实施中遇到很大阻力。目前,全面实施的路径仍不清晰。如果“两票制”全面实施,代理商在合法流通环节是没有立锥之地的。二是2008年底广东省卫生厅会议提出实行“三控”,即控制出厂价、控制流通差率、控制零售价。最近,广东省已经开始实施“三控”措施。其流程是:网上申报,提交书面材料,然后是成本和价格调查,最后是审核并公示价格。申报材料主要有近三年出厂销售发票,主要原材料,进口材料等。“三控”措施对底价招商的企业来讲是一大挑战。三是2006年国家颁布的《反洗钱法》。新的药价管理办法一旦出台并实施,财务流程的变化将使得工业企业必须承担财务风险,如果违反有关法律,则可以进入司法程序。四是反商业贿赂。卫生部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行动,对于目前的招商代理模式也是巨大的打击。

  “生产企业招商模式面临的关键问题是,从原来的寻找优质代理商为核心工作,转变为以财务管控为核心。企业财务管控能力决定销售规模。底价招商模式的突围策略,我概括成‘四化’:财务支出结构化,工商关系伙伴化,市场推广专业化,招商组织系统化。”杨昌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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