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乳腺癌化疗无显著影响 - 健康之初


孕期乳腺癌化疗无显著影响

核心提示: 对孕期乳腺癌患者的治疗目前还知之甚少。本文旨在确定对孕期乳腺癌患者进行治疗对母体和儿童是否是安全可行。来自德国的Sibylle Loibl教授所带领的研究团队在Lancet Oncology 8月号期刊上发表了上述研究。

  研究所纳入的受试者来自于欧洲7个国家,皆为孕期乳腺癌患者。研究开始时间为2003年4月,所纳入的患者包括在此之前的回顾性队列,和之后新的患者队列,但患者妊娠结局以及治疗的时机及类型不属于纳入标准。原发终点事件为生产后4周内婴儿的健康情况。研究在Clinical Trials. gov注册,研究注册号为NCT00196833。

  本研究时间为2003年4月至2011年12月,研究共纳入了447名患者,其中413名为乳腺癌早期患者。患者的平均年龄为33岁。确诊时,患者的平均胎龄为24周。48%的患者在孕期接受化疗,平均化疗周期为4周期。178名患者接受蒽环霉素治疗,15名接受环磷酰胺、甲氨蝶呤和氟尿嘧啶治疗,14名患者接受紫杉烷治疗。在调整了胎龄后发现出生体重受到化疗的影响,但是化疗周期并不影响出生体重。两组在早产率上午统计学差异。10%的婴儿存在副反应、畸形或新生儿并发症,与足月儿相比,上述现象主要发生在早产儿中。当母亲的治疗方案明确时,这些副反应事件常见于在宫内暴露的婴儿。有2名婴儿出现死亡,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暴露于化疗并且早产,但是研究者并不认为两者的死亡与治疗相关。在早期乳腺癌患者中,孕期接受化疗的患者的无病生存期为70.6月,与之相对,生产后接受化疗的患者的相应时间为94.4月。

  研究结果显示,虽然研究数据显示在子宫内暴露于化疗的婴儿出生体重较低,并发症也更多,但这些区别并无临床显著性差异,由于所有的患者都是在孕期最初三个月后再接受化疗,所以这些差异来自于婴儿是否早产。对早期乳腺癌患者而言,对癌症治疗的延迟并不会显著影响患者的无病期。因为早产与这些副反应存在强烈的联系,所以足月生产在此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更重要。

(责任编辑:谢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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