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情同样恶劣 - 健康之初


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情同样恶劣

核心提示:抛开法律规定不说,我认为从道德上说,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恋一样恶劣。

  首先,性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它和单纯的感情不一样。

  性行为会对家人、对未来的配偶、对自己的健康和未来生活产生严重的影响,所以必须受到道德、社会责任等的制约,所谓发乎情,止乎礼。

  不可否认,即使在最开放的西方国家,贞操观念也是存在的,更不用说在中国,至少90%的男性有贞操观念。在这种现实下,不负责任的的婚前性行为对家庭造成的伤害是确实无疑的,而且几乎是终身性的,无论女权主义者怎么批驳,事实就是事实。咬过的苹果,任你再论证怎么怎么干净,吃下去总有心理阴影。

  所以,从这点上说,婚前性和婚外性造成的伤害几乎是相同的。

  有人会说真爱无罪,爱一个人,情之所钟,发生性行为是没错的,是纯洁的。

  对于这种说法,我们要澄清一个概念,那就是爱情是个人行为的,一个人也可以单相思。然而性行为是社会行为,是要对别人产生影响的,所以不能由着性子来。

  打一个比方说,你很爱一个人,有必要把自己的积蓄都给他吗?当然不,这是因为钱和爱没有必然联系。同样,性和爱又必然联系吗?无性婚姻难道不是婚姻吗?

  成年人都知道,爱情的升华是两情相悦,是执子之手,是相拥而眠。

  所以借口爱情,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这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放纵,爱情并不一定和性联系。

  如果你做了,就不要指责别人看不起你,配偶没有必要要忍受非处。

  也有人说,处女有什么珍贵的,80块钱就补回来了。

  这种论调纯粹是无耻,有人偷了东西没有被发现,你能否认他不是贼吗?

  80元钱能伪装成处女,并不表示处女只值80元,伪装的人一辈子心理能舒坦能不负疚吗?

  一生一世爱一个人,从心灵到身体都纯洁,这种感觉绝对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同样,有人说,提倡处女对女方不公平,因为男的检验不出来。

  我们说,不能因为检验不出来就混淆了对错,杀人案的破案率只有10%,我们能随便杀人吗?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负责就是不负责,男人检查不出来不一定就会乱搞,为了追求公平,迫不及待去犯错,这才是愚昧!

  当然,我不是大男子主义者,恰恰相反,我是女权主义者,如果女方是被强奸或者受伤的,我认为那还是处女,但是如果是因为不负责任的婚前性,我觉得没有那么多逃避指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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